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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幾日津門狂風怒卷,不少車主的愛車“躺着中槍”:不幸被大風吹落的牆皮、廣告牌,掀翻的大樹、電線杆等重物砸傷,痛惜之餘,車主們尤其操心這損失該由誰賠、如何理賠?
天津市保險行業協會財險部主任劉元禎告訴記者,車主如果給愛車上了車輛損失險,這個險裏就包含有“暴風責任”,不過,只有在風力達到11級以上時才生效。一般情況下,風力很少能達到這個級別,也就很難藉此得到賠償。那麼,一旦因11級以下的大風致險,車主究竟該怎麼辦呢?劉元禎說出了理賠三步驟:
第一步,保護好第一現場,同時向派出所和保險公司報案。
第二步,保險公司估損後,幫車主查找導致車輛損失的責任方,比如,砸傷機動車的廣告牌的所有人、空中墜物的管理人、大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以砸傷車輛的大樹爲例,它可能歸屬於街道、園林或市政部門,其所有人便是事故的責任方。機動車的損失應該由這些責任方來承擔。
第三步,如果找不到事故的責任方或者責任方賠不起,車主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求償”,即車主把追償權轉讓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先行墊付賠償,此後保險公司再去繼續尋找事故責任人追償。保險公司大約會按照70%的賠率先行墊付。
劉元禎最後強調,保險公司上述作爲的前提是“機動車上過車損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