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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圖:張芳曼
財政部近日發出通知,從2014年起,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被稱作“國企紅利”的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提高後上繳的資金有多少?這些錢將如何安排使用?記者採訪了有關部門和專家。
利潤如何收取?
收取比例分五類執行,最高一檔爲25%
通知明確,國有獨資企業應交利潤收取比例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即:第一類企業爲25%;第二類企業爲20%;第三類企業爲15%;第四類企業爲10%;第五類企業免交當年應交利潤。符合小型微型企業規定標準的國有獨資企業,應交利潤不足10萬元的,比照第五類企業,免交當年應交利潤。
這五類企業是怎麼劃分的?根據已經公佈的2014年中央財政預算,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的中央企業,稅後利潤的收取比例分爲五類執行:第一類爲菸草企業,包括中國菸草總公司;第二類爲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資源型企業,包括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國家電網公司、神華集團等;第三類爲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型企業,包括中國鋁業公司、寶鋼集團、中國航空集團公司等;第四類爲軍工企業、轉制科研院所、中國郵政集團公司、2011年和2012年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的企業;第五類爲政策性企業,包括中國儲備糧總公司、中國儲備棉總公司。
收取比例提高後,2014年預計收取中央企業稅後利潤1414.9億元,比2013年執行數增加375.43億元,增長36.1%。其中,第一類和第二類共15家企業,加起來上繳的稅後利潤將超過1000億元,佔了中央企業稅後利潤收取額的80%。
通知規定,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股利、股息,國有產權轉讓收入,企業清算收入和其他國有資本收益,仍按照有關經濟行爲的財務會計資料執行。事業單位出資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政策,按照《財政部關於中央級事業單位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收益收取比例提高至10%。
投於民生多少?
今年調入公共財政預算184億元,用於社保等民生支出
“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既是健全政府預算體系,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公共財政預算統籌力度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全民共享國有企業發展紅利、增強國有企業社會責任的客觀要求。”財政部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戴柏華表示。
戴柏華介紹,自2007年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以來,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呈逐步提高趨勢,從最初的10%、5%、免收等3個檔次,逐步優化調整提高到目前最高爲25%的5個檔次;同時,國有資本收益調入公共財政預算逐年增加,用於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從2010年調入10億元提高到2013年調入65億元。今年力度繼續加大,安排調入公共財政預算184億元,比上年增加119億元,增長183.1%,佔中央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的13%。
“一方面,公共財政預算增加了國企紅利的調入;另一方面,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也加大了用於民生的支出規模。”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說。
從2014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看,支出重點共包括九個方面。除了調入公共財政預算用於社保等民生支出的184億元外,困難企業職工補助支出、國有股減持收入補充社保基金等支出,也與民生保障息息相關。此外,國有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升級與發展等支出也十分重要和必要,主要用於重點支持以優化產業結構和資本佈局爲主攻方向的重大結構性調整,涉及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產業升級與發展,以及關係到國家戰略、國家安全的領域。
國企能否承受?
逐步提高上繳比例,有利於國企消化壓力可持續發展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要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國有資本的性質是全民所有,其產生的收益也應該全民共享。上繳更多紅利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這是百姓期盼已久的。”劉尚希表示,國企紅利不能總是在企業內部“自我循環”,國企特別是央企經過這麼多年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盈利水平提高,完全有能力給社會更多回報。
今年以來,受經濟增長放緩的影響,國有企業主要經濟效益指標增幅放緩,企業經營壓力增大。劉尚希認爲,逐步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留出一定緩衝期讓企業消化壓力,有利於企業可持續發展,是更符合實際、更可行的辦法。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對國有企業來說既是壓力也是動力,將倒逼企業通過深化改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進一步提高企業活力和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