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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修訂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
CPI月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達3%即發價格臨時補貼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也獲補貼
南國都市報5月5日訊(記者孫學新)物價上漲特別是糧油、豬肉等羣衆生活必需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給我省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羣體的生活造成較大影響。記者今天從省政府獲悉,我省已對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以下簡稱物價聯動機制)進行新一輪的修訂完善,其中物價聯動機制啓動條件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月同比漲幅降低1個百分點。
連續補貼1年應提高低收入羣體保障標準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統計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並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3%—4%之間,作爲聯動機制啓動臨界條件。爲進一步完善物價聯動機制,我省決定對物價聯動機制進行修訂完善。
修訂後的物價聯動機制規定,我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月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達到或超過3%,即啓動物價聯動機制;我省CPI月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回落到3%以內,即中止物價聯動機制。比之前的啓動或中止條件降低1個百分點,進一步提高了對低收入羣體的保障水平。同時強調,物價聯動機制的啓動或中止條件全省統一執行。
連續發放價格臨時補貼1年以上(含1年),應相應提高城鄉低收入羣體常規保障標準;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如提高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優撫對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常規補貼標準,自提高常規補貼標準之日起,可停止發放本次價格臨時補貼;下次物價聯動機制啓動之時,即恢復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也獲補貼
此次修訂後,我省物價聯動機制補貼對象將進一步擴大,包含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優撫對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含技校)學生等羣體。同時提出,各市縣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在廣泛調研和充分論證基礎上,適當擴大補貼範圍,但不得縮小補貼範圍。
具體補貼標準上,由各市縣自行按月測算,測算方法爲:價格臨時補貼標準=當地城市低保標準×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SCPI)。各市縣將根據國家統計局海南調查總隊提供的全省平均SCPI,以及當地的城市低保標準測算本市縣價格臨時補貼標準。
農村低保戶、農村五保戶、優撫對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含技校)學生的價格臨時補貼參照城市低保戶價格臨時補貼標準執行。
價格臨時補貼採取“按月計算、按季發放”的辦法。物價聯動機制啓動當月,向補貼對象一次性補發前3個月的價格臨時補貼(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除外),以後逐季(學生按學期)發放,直至聯動機制中止。其中強調,在通過現有渠道向困難羣衆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時,要特別註明所發放補貼爲“價格臨時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