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增強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5月9日,記者專訪了上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黨組書記、專職副主席沈國明。他認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體現了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是適合我國國情的根本政治制度。但是,人大制度的運行要根據時代特點與時俱進。只有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用,才能增強人們對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的自信。
記者:所謂自信,是發自內心的自我肯定與相信。您認爲,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自信從何而來?
沈國明:我認爲,這取決於過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揮了什麼作用,取得了哪些成就。如果以前的成就足以達到社會成員的期望值,就會建立起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普遍自信。
其次,自信也可以通過比較和借鑑他人的經驗獲得。如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比其他政治制度在發展社會生產力上更有效率,在實現人民權益上更有保障,在激發全體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和社會活力上更有辦法,勢必在競爭中贏得比較優勢,人們藉此會確立起對人大的制度自信。
此外,他人相似制度運作的成敗,可以對我們是否抱有和增強制度自信產生一些影響。要讓人們發自內心的肯定與相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必須顯示出其優越性。
記者:結合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取得的成就,您認爲,確立制度自信有什麼基礎?
沈國明:總體而言,我國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口衆多,東西部差距、城鄉差距很大,發展不平衡,歷史上又缺乏民主法治傳統。這樣的國情,決定了照搬任何國家的政治制度都不合適。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助於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既可以發揚社會民主,又能夠保證政令暢通,不致出現“一盤散沙”的局面;既保持一定的發展速度,又保持社會穩定;既實行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又保持社會高效率。所以說,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在中國土壤和條件下生根和成長的政治制度。
改革開放以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保證廣大公民擁有和實現各項基本權利方面,在追求發展和穩定、效率和公平、民主和集中之間尋找到平衡點方面,成效明顯。我國在30多年裏迅速地由最落後的國家之一躍升爲世界經濟總量第二,與人大在社會生活中發揮的作用密切相關。面對的國情和取得的成績,是我們確立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自信的基礎。
記者:您認爲怎樣才能建立起普遍的制度自信?
沈國明:人大必須因應新形勢,與時俱進。首先,要讓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充分發揮出來。在當前社會轉型期,社會矛盾高發多發,執政黨廉政建設形勢嚴峻,很多社會矛盾和難題需要人大出手幫助解決,但實踐中,人民代表大會的制度能量尚未充分釋放。
人大作用發揮得不夠,就可能招致對人大制度的挑戰。我們聲明不搞西方三權分立那一套,這是迴應挑戰的一種方式,但是遠遠不夠。行勝於言,用實際行動迴應挑戰,將制度的優越性充分發揮出來,纔是應對挑戰的根本方式。
今後一個較長的時期,人大在立法方面,應當把提高法律的有效性作爲階段性的重要工作目標,讓法律真正發揮效用。人大監督是最高層次的國家監督,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勢下,加強對行政權、司法權的監督力度,是順應發展和社會呼聲的需要。人大的監督真正管用了,人們自然會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滿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