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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二戰中國勞工和勞工遺屬在北京起訴日本企業並獲立案的消息曾讓人倍感振奮。昨天,天津已故勞工崔慶雲的養女委託律師將起訴奴役其父的日本企業“日本國株式會社熊谷組”的訴狀遞交到本市法院,該案也成爲第一例在天津起訴二戰時奴役中國勞工的日本企業的案件。原告的訴訟請求是,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勞動報酬70萬元(含銀行利息)及精神損害賠償金30萬元。法院是否給予立案,還要看對案件材料的審查情況。
昨天上午,原告的代理律師天津三實世紀綜合律師事務所主任童新政博士攜帶訴訟材料來到了法院,並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原告王蘭芬在訴狀中稱,我的養父崔慶雲出生於1918年,原住“河北省天津縣三義莊”,4歲喪父,後來靠幫助母親崔沈氏擺攤做小生意維持生活。1943年8月,崔慶雲爲母親取貨路經當時的天津英法租界交界處(現天津市河西區界內)時,被警察攔住。因未隨身攜帶“良民證”被強行送至天津港附近的塘沽收容所。該收容所衛生條件惡劣,食物變質發黴,並時常毆打被收容人員,許多中國人死在了這裏。一個月後,崔慶雲等人被關進了一艘貨船。經過八天八夜地獄般的經歷後,他們到達了日本。之後,他們由日本兵押送到了被告的建築工地——靜岡縣富士郡田子浦機場,從事挖掘防空洞、修機場等重體力勞動,一直持續到1945年7月。之後,崔慶雲等250餘名中國勞工被轉到了被告的另一工地——岐阜縣高山市橫鎮嶺鹿海軍工廠的地下工廠,繼續從事挖掘山洞彈藥庫等危險勞動。1945年冬,崔慶雲等倖存者被送到了“佐世保”,乘美國軍艦回到了朝思暮想的祖國。崔慶雲從被擄到返回,時間長達2年有餘。日本政府及被告不僅強迫包括崔慶雲在內的中國勞工從事超負荷的危險勞動,而且不付分文報酬,並經常隨意地對勞工的身體和精神實施多種摧殘和虐待,如凍餓、打罵等。
訴狀中最後寫道,鑑於日本政府及被告在侵華戰爭期間實施的強擄包括崔慶雲在內的中國勞工到日本被奴役的行爲,嚴重侵犯了人權、違反了相關的國際法準則及中國的法律,且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故請求法院依法立案,據實審理,並依法從速做出符合中國法律及國際法規範的判決,爲中國勞工討回公道。
童新政律師對記者說,日本政府及被告實施的上述暴行,踐踏了崔慶雲的人格尊嚴及其他權益,嚴重違反了國際人道主義法。儘管中日兩國在1972年簽署的《中日聯合聲明》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宣佈:爲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但是放棄國家賠償絕不意味着勞工個人放棄對日本相關企業要求賠償的權利。今年2月,中國勞工和勞工遺屬在北京起訴了日本企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也在其官方微博上對外確認於2014年3月18日受理了此案。中國勞工和勞工遺屬除了在北京起訴日本企業,還在山東、河北等地提起了類似訴訟。談起崔慶雲案時他表示,自己對案件前景充滿信心,因爲中國司法對該案擁有管轄權,而且原告手中握有日本企業奴役其父的鐵證——勞工證。原告王蘭芬昨天表示,父親已經去世好幾年了,但她始終未放棄爲養父討個公道的決心。
據瞭解,從2004年向日本企業提出索賠主張後,崔慶雲案的代理律師童新政與熊谷組進行了漫長的交涉,但對方始終未進行道歉和賠償。在交涉期間,崔慶雲老人於2009年含恨去世。記者張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