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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5月18日電(記者餘榮華)記者從北京市財政局獲悉:今年,北京將積極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目前正在梳理2014年部門預算中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執行的項目,並確定一批社會影響力大、具有示範性和帶動性、市場機制成熟的項目予以重點推進。
據介紹,政府購買服務的內容包括三部分:以社會公衆爲直接服務對象的公共服務,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出的事務性管理服務以及政府履行職責中所需的輔助性服務。
北京市將購買服務的主體擴展到全部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北京要求按照競爭擇優的方式選擇承接主體,政府採購範圍內的項目要按照政府採購相關規定實施購買。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年度計劃、項目購買結果、績效評價等相關信息及時向社會公佈,並建立對承接主體優勝劣汰的獎懲機制。
同時,政府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除了社會組織、企業、機構,還包括事業單位,但要求事業單位與社會力量公開平等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