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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上午,市政府召開第32次常務會議,研究制定12項具體措施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會議要求,本市將在前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抓好12項工作:
一、抓好重點行業整治。年底前完成火電、鋼鐵、水泥、玻璃等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治理任務,完成外環線周邊13家污染和危化企業搬遷或關停等治理。
二、抓好清潔煤替代。嚴格實施用煤地方標準,加強煤炭銷售、使用全過程監管,將全市72個煤炭儲存場地提升整合到16個,同步實施外遷工程。
三、抓好機動車尾氣治理。年底前,淘汰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14.3萬輛,2015年全部完成黃標車淘汰任務。
四、抓好電動公交車和新能源汽車推廣。到2015年,推廣應用1.2萬輛新能源汽車。到2017年底,投入運營6000輛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交車。
五、抓好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完善相關扶持政策,年底前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80%,2015年達90%。
六、抓好揚塵等面源污染治理。中心城區和環城四區道路機掃水洗作業率達到65%。
七、抓好依法治污。加快修訂《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天津市環境保護條例》。抓好生態紅線落實,在紅線區內禁止與環境保護無關的任何建設活動。
八、抓好科學治污。對全市工業燃煤量90%以上的98家企業實施聯網在線監測。
九、抓好京津冀區域協同治理任務。主動參與,積極推動,加強區域應急響應會商、監測數據和治理經驗共享、聯合執法等協作。
十、抓好萬企轉型升級。嚴格環境准入,堅決淘汰落後產能,對全市1.3萬家存在散、弱、低、粗、污問題的中小企業實行轉型升級,今年完成5000家轉型升級任務。
十一、抓好資金使用和生態補償。提高排污收費標準,促進工業企業減排。探索建立環境空氣質量補償機制。
十二、抓好治污責任落實。
會議還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稿)》。此次修訂新增加了Ⅳ級藍色預警,調整了機動車減排措施,確保與本市工作日機動車限行措施相銜接。調整後,僅在啓動Ⅰ級響應時,本市及外埠牌照機動車全天按照車牌尾號單號單日、雙號雙日在本市道路行駛,同時暫停實施工作日機動車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