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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每年浪費的食品多達8900萬噸,其中不少是由於食品保質期標註不明確,導致食品“過期”。德國、荷蘭、瑞典等國提出一份有關避免食品浪費的討論文件,建議加強食品保質期標註的管理。
記者從法國消費者聯盟瞭解到,歐盟目前的食品保質期標註主要有兩種,分別是“在此前食用”和“最好在此前食用”。前者通常是針對一些易變質食品,其含義是在保質期之後食用將有可能威脅健康,而後者則針對其他食品,其含義是在保質期之後食用口感和味道可能會受影響。但如大米、麪粉以及咖啡等食品往往在過了“最好在此前食用”期限後仍然質量完好,完全可以食用。
相當一部分歐洲消費者根本不知道這兩種標註的區別,許多未變質食品因此被白白扔掉。也正是爲此,有的歐盟成員國建議取消“最好在此前食用”的標註,認爲這類標註沒有實際意義,而且容易在消費者中造成概念混淆。
至於是否應取消“最好在此前食用”的標註,法國消費者聯盟認爲,至少應該有更清楚的表述,讓消費者對兩種標註的區別一目瞭然。
法國消費者聯盟還認爲,對“在此前食用”的標註也應該加強管理。他們針對幾種易變質食品的測試發現,僅有火腿等熟肉類食品過了保質期後細菌超標,而包括幾款酸奶在內的大部分食品,甚至在保質期後的幾周裏都沒有變質。該聯盟分析說,這表明部分生產商故意縮短標註的保質期,其主要目的是促進銷售而不是確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