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黃山是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遺產,也是首批世界地質公園。早在1999年,黃山就作爲亞洲唯一的入選景區獲得梅利娜·邁爾庫裏文化景觀保護與管理榮譽獎。 5月26日至30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名錄遺產與可持續發展對話會”將在黃山舉辦,黃山在世界遺產保護方面的經驗和成就引人注目。
頂層設計,奠定保護基石
3月28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修訂後的《黃山風景區管理條例》。據瞭解,該條例是我省出臺的全國第一個風景區地方性法規,從1989年至今已修訂4次,新修訂的該條例將於7月1日施行,其中首次賦予景區綜合執法權。
“黃山至今維護着文明和生物的多樣性、原真性,最關鍵的因素是頂層設計、合力保護。 ”黃山管委會負責人介紹,早在1934年,國民黨元老許世英就發起成立“黃山建設委員會”,初步開創了“國家公園”的管理模式。1980年5月,省政府成立黃山規劃領導小組;1993年,成立以省長爲主任的黃山規劃委員會。1982年,黃山在全國風景名勝區率先完成綜合性的全面規劃編制;1988年,《黃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經國務院同意由建設部批准實施;2002年7月進行修編,歷時五年、十易其稿,突出從單一視覺景觀保護轉向生物多樣性保護,從點狀保護轉向網絡式保護,從景區內自我保護轉向區域統籌、聯動保護,從被動的絕對保護轉向主動的平衡保護。規劃是連接保護與發展的節點。黃山風景區建立了一整套以規劃爲控制依據的項目管理和審批程序,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立項;凡選址不利於保護人文古蹟和自然資源的、方案設計與風景名勝景觀不協調的項目,堅決不予通過;凡在建的項目,均實施全過程跟蹤管理,甚至連景區內砍一棵樹也要報國家住建部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