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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5月29日(記者李婧)著名國畫大師許麟廬遺產案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媒體稱,此案訴爭的財產價值21億,但記者獲知,其案件所訴爭的72件物品,沒有作價,真實價格還不得而知。此外,案件焦點——那份許麟廬生前手書的遺囑也沒有鑑定結論。
1936年,許麟廬與王齡文女士結爲夫妻,婚後感情一直很好,兩人共同走過了75載恩愛歲月。育有8個子女,除長女許美、三女許嫦已經去世外,長子許化傑、二子許化儒、三子許化夷、四子許化遲、二女許麗、四女許娥均健在。2012年7月,95歲高齡的王齡文女士突然接到兒子許化夷委託律師發來的一封《律師函》,聲稱要求分割許麟廬先生留下的字畫等遺產。隨後,許化夷果然將母親及兩位兄長起訴到法院。2012年,案件在北京市豐臺法院曾經開庭進行了審理,2013年1月,案件被移送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此前在豐臺法院開庭時,女兒許麗與小兒子許化遲是坐在被告席上的。今天,二中院開庭時他們成了原告,原告還有老三許化夷、故去的大女兒許美和三女兒許嫦的4個孩子及小女兒許娥。法官解釋,遺囑訴訟其他子女都只能追加爲原告。
許化夷起訴稱,其父許麟廬生前是著名的國畫家、書法家、書畫鑑賞家,生前收藏了大量名人字畫,其中以齊白石的畫作居多。許麟廬於2011年8月去世,遺留了72件名人字畫作品及三把紫砂壺。許化夷起訴要求對這些遺產進行分割,在“遺產”清單裏,有齊白石的畫作20餘幅,還有李可染、潘天壽、郭沫若等人的作品,價值無法估量。而且由於雙方都沒有申請對這些物品進行作價,所以價值多少不得而知。
在庭前,記者獲悉,被告一方曾提交一份“許麟廬生前所書遺囑”。這份遺囑的真僞成爲案件的焦點。這份遺囑是用毛筆所書,內容是“我許麟廬百年以後,我的一切文物、字畫及所有財產歸我夫人王齡文所有。我許麟廬(許德麟)二零壹零年九月二日許麟廬所立遺囑。”遺囑書寫在宣紙上。
在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王齡文女士回憶稱,此遺囑是2010年9月2日,94歲的許麟廬親筆寫下的。
但是,許麟廬的部分子女對遺囑的真僞有質疑。法庭根據當事人申請,尋找多家鑑定機構,對遺囑的真僞進行鑑定,但是沒有一家能給出結論。
除了遺囑的真實性以外,幾個子女在老人晚年的贍養責任是本案焦點。
在此前接受採訪時,王齡文女士認爲,其小兒子四子許化遲對自己最好。而原告許化夷沒有盡到贍養的責任。今天,在法庭上,各子女都提交了大量的家庭合照,來證明自己與父親生前關係和睦,經常陪伴老人。
目前,案件尚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