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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昌5月29日電(記者吳齊強)29日上午,江西太平洋直購網絡傳銷案在江西高院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原判。第一被告人唐慶南被判有期徒刑10年罰金4000萬元,其他5人分別被判有期徒刑8年到3年。
2013年8月30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唐慶南判處有期徒刑10年,罰金4000萬元,對劉葆華、童年等5人判處有期徒刑8年至3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同時判處追繳各被告人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沒收。
太平洋直購網是精彩公司所創辦的網站,從創辦開始就以電子商務爲幌子,用發展下線獲高額返利作誘餌,採取“拉人頭、收取入門費”等方式,大肆發展下線,瘋狂進行傳銷活動。截至案發,精彩生活公司共發展渠道商12.15萬名、其他會員676.76萬名,實際收取保證金37.9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