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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榮生被舉報卻無恙,是否與有人撐腰有關?在人大招生腐敗的利益鏈上,蔡榮生是人大內部唯一的一環嗎?隨着案件的審理,這些疑問必須得到回答。
南京市檢察院30日透露,以涉嫌受賄罪決定對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予以逮捕。經查,2006年至2013年,蔡榮生利用職務便利,在學校特殊類型招生過程中爲考生提供幫助,收受賄賂1000餘萬元。
受賄1000餘萬元的背後,上演了多少看不見的骯髒交易,有多少本無資格的考生走進人大,又有多少本該被錄取的學生失去機會。招生腐敗的惡劣之處正在於,在名額既定的前提下以損害他人權益的方式抵達灰色目標。如今,蔡榮生已經被批捕,那些招生腐敗也會日漸清晰,對那些靠權錢入讀人大的學生,該清退的清退,該撤銷學位的撤銷學位。
此前,有報道稱,蔡榮生曾讓一名11歲的富二代上了人大本科。如果這一說法屬實,對這起公案顯然也應調查,並啓動糾錯程序。
蔡榮生案中,有一個細節令人費解,從2010年開始網上即有大量舉報材料直指蔡榮生利用自主招生、提前錄取等機會受賄,但蔡榮生一直安如磐石。直到去年9月中紀委第一輪第十巡視組進駐人大之後,指出人大的財務管理、自主招生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蔡榮生才落馬。由此,便引申出兩個問題,蔡榮生被舉報卻無恙,是否與有人撐腰有關?在人大招生腐敗的利益鏈上,蔡榮生是人大內部唯一的一環嗎?隨着案件的審理,這些疑問必須得到回答。
透過此案,還需追問一句,高校招生腐敗案何以不斷髮生?縱觀高校腐敗,集中在四大領域:基建、招生、採購和後勤。尤其是招生腐敗,“分不夠,錢來湊”,更容易激起民衆憤慨。有業內人士總結稱,由於制度設計得不夠嚴密、信息公開過於弱化,以及招生監督的缺位或流於形式,使得自招成了腐敗的“易發區”。而最大的問題正在於,權力過大約束過弱,信息不夠公開透明。
於2003年啓動的高校自主招生制度,因爲間或的腐敗案,正在遭遇輿論“圍毆”。應該說,自主招生有其存在的正當性與合法性,不能因噎廢食,將髒水連同孩子一起潑掉,但如果不切斷利益輸送,自主招生制度必然遭受公衆更強烈的質疑,進而陷入信任危機。此前,人大已被暫停一年自主招生,教育部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管理工作的通知》,意在壓縮自主招生可能出現的亂象。但效果如何,尚需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