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自2014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2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爲2013年月平均工資。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爲2116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爲3626元。月繳存額下限爲226元。
2014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爲各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爲各1%至8%。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記者陳桂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