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人民網北京6月6日電(記者李婧)李金(KIM LEE LI)訴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離婚糾紛一案,一審法院於2013年2月3日作出了民事判決。判決生效後,李陽與李金曾達成和解,並簽訂了《財產履行協議》。後李金以《財產履行協議》屆期未履行完畢爲由,就判決內容中李陽需向李金支付的1200萬元的財產折價款和五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向一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被執行人李陽提出了執行異議,該離婚案再起波瀾。
異議人李陽訴稱:其已按《財產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完成了全部1200萬元財產折價款的支付,包括一筆540餘萬的賣房款,一筆390萬的轉賬匯款,以及一筆通過法院轉賬的260餘萬元的款項。
被異議人李金辯稱:其認可本案已經執行的數額只有從法院領取的260萬元案款,以及李陽代爲償還其某處房產貸款的82萬餘元,對其他款項均不認可,認爲除上述款項之外,剩餘款項應該繼續執行。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最終認定李陽向李金已支付的款項包括:由其代爲償還李金某處房產貸款的82萬餘元,一筆390萬的轉賬匯款,以及通過法院轉賬的260餘萬元,共計金額732萬餘元,剩餘款項李陽應當繼續支付。
目前,李陽不服該執行異議裁定,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複議申請,三中院依法受理此案,目前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