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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售賣保健品的形式“拉人頭”鼓動他人加入傳銷組織,不到三年時間發展萬餘人,涉案金額達1.5億元。5月23日,德州市德城區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趙某等9人批准逮捕。
1月23日,德城區湖濱大道的一家酒店內,幾名“授課老師”正在輪番向臺下的聽衆講述如何通過發展下線快速致富,現場氣氛熱烈。忽然,大批警察衝入室內,將3名授課的犯罪嫌疑人抓獲。隨後,警方乘勝追擊,又抓獲了6名傳銷頭目。
被抓的這9名傳銷頭目,一開始都是傳銷的受害者。2011年,濟南的趙某(女),經人介紹花費9300元購買了某保健品,成爲這個傳銷組織的會員。爲了快速發展下線,趙某在濟南槐蔭區專門租了房,成立工作室裝點門面。作爲趙某的朋友,德州人王某(女)的高血壓病成了趙某發展她的突破口。趙某告訴王某該保健品具有治療功效,成功說服王某購買了一套保健品成爲會員。
趙某又利用資料及授課等方式大肆宣傳該保健品及“致富”理念,經過趙某一番“洗腦”,王某對該產品深信不疑。後來王某又發展了下線張某(男),張某又以相同的模式發展了下線李某(男)等人。三年間,趙某直接或間接發展會員3000餘人,級別達到鑽石級。其他8名傳銷頭目也如法炮製,達到鑽石級。一個萬餘人的傳銷組織就這麼發展起來,這些傳銷頭目來自山東、浙江、江蘇等地,會員主要分佈在濟南、杭州等。
據瞭解,該組織規定,會員發展其他會員越多,級別也就越高,獲得返利就越多。按照翡翠、珍珠、藍寶、紅寶、綠寶、鑽石等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並通過授課宣傳等方式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
經審查,趙某、王某、張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是該傳銷組織中最高級別的鑽石級,在傳銷組織中負責授課,層級較高,檢察機關認爲其並非普通傳銷人員,而是起到了組織、領導的作用,且破壞性極大,因此其行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罪。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據瞭解,該案是刑法修正案(七)施行以來,德城區首例以組織、領導傳銷罪入刑的案件。
傳銷“吸金網”繼發性很強
今年刑法修正案(七)中首次新增了組織、領導傳銷罪,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爲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辦案檢察官介紹,傳銷違法活動具有很強的繼發性,由此引發了大量刑事案件以及擾亂社會治安秩序案件。同時,因傳銷引起的夫妻反目、父子成仇,甚至家破人亡的慘劇時有發生,給不少家庭造成巨大傷害。傳銷網是一張金字塔似的“吸金網”,在這個騙局中,真正發財的只是傳銷金字塔尖上的少數人,下面的會員類似金字塔底座,底座越大,上層收益越多。少數人的富有,其實是無數人的血淚。傳銷儼然已成爲危害社會的一顆“毒瘤”,人們要遠離傳銷,不要相信虛無的暴富神話。(記者董傳同通訊員田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