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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訊(見習記者彭煜、通訊員葉相成)在十堰城區,一座大橋的兩個行洪孔竟被封成倉庫出租11年,嚴重威脅防洪安全。5月12日,本報刊發《大橋行洪孔道被封成倉庫出租》後,十堰市委書記周霽、市長張維國均作出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儘快處理。
5月16日,該市防汛辦、市河道管理處、市政工程管理處、老街居委會及車城南路橋孔場地承包人餘本富等人員踏勘了現場,達成處理意見:以老街居委會爲主協調處理與餘本富清場工作;以市政工程管理處爲主,還橋孔空間,確保橋樑安全;以市河道管理處爲主,爭取資金,先期解決橋孔下游場地擠佔河道行洪斷面問題;要求在5月底完成清場。
6月7日,距離5月底完成清場的期限已過一週,記者在現場看到,行洪橋孔依然被封堵。
橋孔場地承包人餘本富稱,他跟老街居委會曾有口頭承包約定,並掏錢清運橋下垃圾、修建道路,“現在投資收回還差五六萬元,補償款沒拿到就搬走我不吃大虧了?”
老街居委會湯姓負責人在電話中說:“餘本富收回投資補償款的賬目還在查,具體數額現在還不清楚。我們是全額撥款單位,並沒有錢補償。”
對此,十堰市委宣傳部科長李啓東表示:“封堵行洪孔屬違法,老街管理處與餘本富的協議本應無效。”
8日,十堰市防汛辦、市政工程管理處等部門組織人員、車輛到車城南路橋孔場地運走了商戶的部分貨物,昨日,橋樑主管部門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處主任劉國賢表示:“我們工作做的還不夠,一定儘快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