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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6月10日電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印發了《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共包含六個方面的30條工作。
《意見》要求,黨組要切實擔負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黨組書記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第一責任人的政治責任,其他黨組成員和院級領導幹部要根據工作分工承擔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要健全領導機制,層層傳導壓力,完善考評機制,強化責任追究,深入推進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意見》強調,要着力防範選人用人中的腐敗問題,強化用人監督,形成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要持之以恆深化作風建設,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帶頭反對“四風”,堅決整治司法活動中的冷硬橫推、吃拿卡要現象和隊伍管理中的庸懶散奢現象。
《意見》要求,要創新監督機制,不斷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着力打造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有效的權力制衡機制、嚴肅的責任追究機制。要全面推進司法公開三大平臺建設,將司法權運行的全過程置於案件當事人及廣大人民羣衆的直接監督之下。
《意見》強調,要把法院領導幹部貪污受賄、權錢交易、失職瀆職案件和審判執行人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謀私案件作爲查案工作的重點,嚴肅查處法院幹警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杜絕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要切實加強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充實監督力量,積極支持紀檢監察部門履行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