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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6月10日電據湖南省紀委主辦的“三湘風紀網”消息,近日,湘潭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聯合發出通知,嚴禁黨員幹部參與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據瞭解,湘潭是我省第一個出臺此類文件的地州市。對此,湘潭市紀委的相關負責人稱:出臺此類意見是未雨綢繆,旨在嚴肅黨紀政紀,規範黨員幹部從政行爲,給全社會作出正面示範。
《通知》明確全市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工作人員不準有以下七種行爲:組織、從事、參與非法集資活動;組織、從事、參與民間高利貸活動;組織、從事、參與高利轉貸行爲;爲民間高利貸活動提供擔保;爲高利借貸活動、非法集資活動提供方便和保護;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以投資或出借資金等形式獲取高額收益回報;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向管理和服務對象無償或低息借款,高利出借資金給管理和服務對象。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開展排查摸底、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健全機制制度。市管幹部要把參與民間融資情況列入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範圍,向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報告。對違反規定的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工作人員,進行組織處理及給予黨政紀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