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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東莞市紀檢監察網發佈了東莞“民告官”案件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監察情況。記者瞭解到,2014年第一季度,東莞市共有35名官員出庭應訴,其中有15人是單位負責人,一把手出庭率超過了40%。
據介紹,隨着市民法律維權意識不斷提高,近年來,東莞的“民告官”案件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2013年10月,東莞市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強全市行政機關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機關當年發生的第一宗行政訴訟案件;案件複雜可能對本機關行政執法活動產生重大影響的案件”等5種情形下行政機關首長應當出庭。
今年第一季度有關單位受理一審“民告官”案件共183件,案件涉及社會保障、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等多個政府部門。
據瞭解,今年3月份,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醫療事故糾紛案件,東莞市衛生局成爲被告。因爲是東莞市衛生局今年首宗行政訴訟案件,該局局長金行中按規定出庭應訴。單位一把手積極出庭應訴,是東莞推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後出現的新氣象。
記者瞭解到,在推行行政首長出庭制度之前,每年行政首長出庭僅有兩三宗,所佔比例大約有1%。值得關注的是,據介紹,在今年第一季度開庭的127宗案件中,共有34宗案件35名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其中一宗案件有兩個共同被告,兩名行政首長出庭,行政首長出庭率即上升到了24%。
值得提及的是,在出庭應訴的官員中,單位負責人出庭應訴達到了15人。其中,東莞市直單位一把手8名,行政執法主體如相關分局長7人,出庭一把手總人數佔出庭官員的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