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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日前通過新浪微博瞭解到,本市河東區太陽城鳳山道附近,516路汽車上發生驚險一幕,一乘客因與公交司機發生口角,搶奪方向盤導致車輛撞上圍牆,兩名乘客受輕傷。
據微博內容,11日中午,在本市河東區太陽城鳳山道上,516路公交車乘客和司機發生口角,乘客搶奪方向盤導致公交車行駛中撞到圍牆裏,車上十幾名乘客被困,消防部門到場把擋門的樹木鋸開,乘客獲救,其中兩名乘客受輕傷。記者就此事向516路所屬濱海新區公交集團進行覈實,瞭解到11日中午時分,確實有一輛516路在太陽城鳳山道撞上圍牆,但在事故發生後,警方第一時間封存了車載監控錄像,該集團方面到目前爲止還未看到車載監控錄像內容,因此尚不清楚事發當時車內情況。另據瞭解,該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主任王世清表示,公交車爲公衆提供服務,具有明顯的公共屬性。其安全性不僅關係到司機個人,更涉及到一整車乘客的安全。搶奪方向盤行爲是一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情節嚴重的,可能發生公交車與車外車輛、行人碰撞,造成側翻、車內外人員傷亡等意想不到的意外情況,不僅涉及到人的生命健康權利,也涉及到國家財產安全,就不僅僅是違法行爲,其涉及到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於這種行爲,從法律上講,如果造成後果不太嚴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若涉及車毀人亡或重大傷亡,則可根據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王世清認爲,無論司乘雙方在乘車過程中發生何種不愉快,乘客如果對司機服務有爭議可以向客管部門、公交公司反映,也可向法院起訴,但絕對不能搶奪方向盤,手伸向方向盤的同時,性質就不再是交涉、理論對錯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