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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爲肇事電動車駕駛人
人民網北京6月14日電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官方微博“柳州交警”消息,廣西柳州市交警支隊13日晚間發佈通報,6月11日下午,柳州市蓮塘路斑馬線段發生一起電動車撞傷一位72歲老人事故,駕駛人逃離現場。目前,柳州交警已經調取了監控錄像和現場圖片,正在全城徵集有關肇事逃逸者線索。
6月11日下午4點38分左右,柳州交警支隊城中大隊的民警在接到羣衆的報警稱,在連塘路雙語學校門前斑馬線,一輛黑色電動車撞倒一個走路的老人後,電動車逃走。
接報後,交警立刻趕往現場,當時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已經不見蹤影,受傷的72歲老人林某被送往醫院進行救治,經過檢查得知,林某被撞得尾椎骨骨折脫位,仍需繼續留院觀察治療。
據目擊者介紹,該男子當時騎的是一輛車牌爲桂B**921的黑色電動車,隨後,民警立即與車主取得聯繫,然而卻被告知:車主已經長時間內沒有駕駛該輛電動車,事發時駕駛該輛電動車的也並不是車主本人。
事後,民警調取了監控錄像細緻查看事故發生時的情況。監控錄像顯示,6月11日下午4點35分左右,林某從雙語學校門口經過斑馬線時被電動車撞上,雙方均倒在地上。躺在地上的行人林某爬不起來,而電動車駕駛人則很快扶起了車子,撿拾起地上的東西之後,這名駕駛人騎車離開了現場。在調查過程中,城中大隊民警從目擊者手中獲取了一批現場照片,照片顯示肇事司機爲一名披着雨衣的男子。
柳州城中大隊交警表示,電動車肇事傷人後開車駛離事故現場,被認定爲逃逸。目前尚未找到肇事駕駛員,將會全力以赴尋找線索,並請知情者撥打電話0772—2811204提供線索。
柳州交警提醒:發生涉及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履行停車、保護現場、救人、報警等義務,及時救治傷者,等待交警、保險到現場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