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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6月16日電英國金融時報網報道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正在考慮修改規則,可能要求困境國家延長主權債務償還期,作爲尋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援助的條件。
目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選擇有限:要麼紓困,要麼債務重組,取決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否認爲一國的債務具有可持續性。
這一醞釀中的想法提出了第三條道路:允許債權人接受負債國“重新安排”現有債券。償還期將延長至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紓困計劃的期限相同,但票面利息及本金不變。
討論這些想法的背景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試圖從2010年希臘紓困後主權債務重組的處理方式中吸取經驗教訓。
提供建議的銀行家和接近IMF執行董事會的人士表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執行董事會13日討論了一篇新論文。這可能導致改變大型IMF計劃對待私人部門債券持有人的方式。此前經歷的困難時期改變了政府和債權人之間的權力平衡。
參與討論的人士表示,相關工作仍處於初級階段,執行董事會內部存在意見分歧,在年底之前不會得出結論。IMF拒絕置評。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政策,一國債務必須有很高概率維持可持續性,它才能夠根據“特別通道”標準提供高額貸款。這意味着它目前有兩種選擇:提供貸款,不影響私人債權人;或堅持要求進行痛苦的債務重組。
在希臘的案例中,歐元區機構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最初不願意強迫私人債權人直接承擔損失--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爲擔心問題傳染至歐元區其他國家--但到了2012年,重組變得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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