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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汕尾6月17日電(記者賀林平)由商業公司貸款購入校車,租賃給學校使用;學校“以還代租”,5年後獲得校車所有權。在廣東陸豐,採取這種零首付、低車價、低利息、政府貼息、5年分期付款、免抵押擔保的“公益+商業服務”新模式購置的21輛國家標準校車,日前正式投入使用。
據瞭解,陸豐引進廣州擺渡船通訊科技有限公司,由該公司貸款3000萬元(5年期),購置符合國家標準的正規校車100輛,採用租賃的形式,分期分批租賃給該市轄區內相關學校、幼兒園使用。學校並非簡單的租校車,而是將公司購車的貸款、利息分成5年60個月,並整合每月的租金,打包成固定的“月供”定期交付給公司,即以替公司還購車貸款的方式來代替付租金,陸豐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解釋,根據新的“以還代租”協議,5年期滿後,公司將以每輛1000元的價格,將校車產權過戶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