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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加Ⅳ級藍色預警,啓動條件爲預測將發生連續兩天空氣質量綜合指數(AQI)大於200或一天大於300時,但未達到Ⅲ、Ⅱ、Ⅰ級預警條件
僅在啓動Ⅰ級響應時,本市及外埠牌照機動車全天按照車牌尾號單號單日、雙號雙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同時,暫停實施工作日機動車限行措施
天津北方網訊:新修訂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日前正式公佈。本市此次新修訂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是在遵循國家有關要求,借鑑北京、河北等省市經驗基礎上進行的修改,一是新增加Ⅳ級藍色預警。新增的Ⅳ級預警爲四個預警級別中的最低級別,啓動條件爲預測將發生連續兩天空氣質量綜合指數(AQI)大於200或一天大於300時,但未達到Ⅲ、Ⅱ、Ⅰ級預警條件。Ⅳ級藍色預警審批及信息發佈方式爲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批准後,通過市環保局政務網站、政務微博、天津市環境空氣質量GIS平臺等渠道向社會進行提示,不設立解除審批條件;應急響應措施均爲建議性減排措施及健康防護性措施。二是調整機動車減排措施,確保與本市工作日機動車限行措施相銜接。現行《預案》中Ⅲ級響應時,限行20%機動車;Ⅱ、Ⅰ級響應時,限行50%機動車。調整後,僅在啓動Ⅰ級響應時,本市及外埠牌照機動車全天按照車牌尾號單號單日、雙號雙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同時,暫停實施工作日機動車限行措施。三是完善應急協調機制,拓寬信息發佈渠道,強化信息報送及各部門傳遞預警信息的職能。從而確保全市應急響應步調一致,公衆及時獲取應急信息。
據瞭解,《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自2013年10月發佈實施以來,爲本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積極迴應人民羣衆關切發揮了積極作用。2013年年底,環保部對重污染天氣應急等級劃分作出新規定,在原來三級預警(即Ⅰ級紅色、Ⅱ級橙色、Ⅲ級黃色)基礎上增加Ⅳ級藍色預警。目前,北京、河北等省市已按四級預警執行,按照京津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要求,本市《預案》規定的三級預警需要調整。同時,本市從今年3月1日起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預案》規定的應急條件下機動車限行情況發生變化。因此需要對《預案》進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