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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6月18日電今日,審計署網站公佈移送至2014年5月已辦結的35起經濟案件和事項處理情況。其中,河北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周明和原張家口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任明才因在耕地管理中失職,被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警告處分。
審計署在審計中發現,2006年,周明違規批准省國土資源廳原所屬河北省永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延續企業改制前的支持政策,致使該企業不當獲利。2011年,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中央紀委查處。2013年11月,河北省紀委認定周明和張家口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明才(原張家口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失職,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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