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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全國政協委員胡有清
【提案內容】
各類學校的宿舍區門口、校區周邊,通常遍佈了衆多小吃店、小飯館、小賣部及餐飲攤點。在利益的驅動下,劣質垃圾食品、“三無”食品、過期食品充斥其間,違章佔道經營的食品攤經常阻礙交通,一些小吃店走馬燈似的你方唱罷我登場,衛生髒、亂、差現象普遍存在,食品安全保障無從談起。
【提案建議】
校園周邊飲食衛生監管涉及多個職能部門,在預防爲主的原則指導下,要積極探索保障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的長效機制,建立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工作制度體系、責任體系。
各工商所按區域建立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明確網格巡查員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職責,實行定人、定崗、定責,加強責任分工,建立食品原材料採購臺賬制度,檢查食品經營主體的進貨臺賬和下架退市記錄。
組織相關部門大力開展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大力提倡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費觀,引導師生樹立科學消費、安全消費的意識,共同營造良好的校園消費環境。
對學校周邊有固定經營場所的經營者經常開展宣傳教育,規範其經營行爲,增強其誠信守法的經營意識。
《人民日報》( 2014年06月18日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