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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一男子毛某酒後駕車被交警攔下檢查後心虛急於逃離,竟在交警伸手給予檢測儀器時踩油門加速逃逸,導致兩名交警被車輛帶倒拖行數米後受輕傷。近日,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了這一起妨害公務案件,被告人毛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交警損失37萬餘元。
2013年7月22日中午,被告人毛某與家人在郊區家中聚餐,期間毛某喝下兩瓶啤酒。酒足飯飽後,雖然明知近年來交警嚴抓酒後駕駛,帶着幾分醉意的毛某仍然決定自己駕駛女友的轎車帶着朋友一起進城。
毛某行駛沒多久後便遇到交警在路邊設卡臨檢,通過快速檢測棒檢測發現毛某體內有酒精含量後,兩名交警當即要求毛某熄火下車接受進一步酒精測試。
心虛的毛某爲逃避法律責任,在明知交警正在執行公務的情況下,突然加大油門加速逃離現場,猝不及防下,兩名交警被毛某帶倒受傷,兩名交警事後分別因肩部骨折與顱內出血開刀治療。
進城後的毛某後怕之餘馬上聯繫了女友告知自己酒駕被查了,而此時交警已經通過車牌號找到毛某女友瞭解情況。
毛某焦慮之下輾轉反側一晚後,於第二天一早前往派出所向警方投案自首,並坦白了他前一日的衝崗行爲,稱因爲喝了點酒,出於對交警檢查的恐懼衝動了一次。他表示,當時因爲害怕酒後駕車被查纔想着逃跑,等發現自己把交警帶倒了,心裏更加害怕,也就更想踩油門逃跑了。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毛某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爲逃避交警部門的設卡檢查,在交警要求停車檢測時加大油門逃離現場,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並致人受傷,其行爲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見習記者施佳秀通訊員周秀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