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民網北京6月20日電審計署網站今日全文公佈了《中國菸草總公司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審計結果顯示,2012年至2013年4月,所屬湖南中煙、紅塔菸草等6家企業向有關政府部門和非公益單位捐贈2300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3年對中國菸草總公司2012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中國菸草總公司總部及所屬上海菸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湖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廣東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和紅塔菸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分別簡稱上海菸草、雲南中煙、湖南中煙、廣東中煙和紅塔菸草)等7個企業,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中國菸草總公司能夠較好貫徹執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重大經濟決策事項較爲規範,2012年度財務報表總體上比較真實地反映了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計也發現,該公司存在會計覈算不規範、對下屬單位管控不到位等問題。
審計中發現中國菸草及其下屬企業在執行國家經濟政策和企業重大經濟決策中存在的3點問題:
1.至2012年底,所屬紅塔菸草和雲南紅河投資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0年投資6.81億元建成的高爾夫球場仍未按規定清理處置,上述高爾夫球場共佔地1728.45畝。
2.2005年至2013年,所屬中國菸草總公司雲南省公司等9家企業存在未經中國菸草總公司審批即投資建設項目或調整建設規模、超概算投資等問題,涉及金額61.06億元。
3.2012年至2013年4月,所屬湖南中煙、紅塔菸草等6家企業向有關政府部門和非公益單位捐贈2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