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19日電(記者陸婭楠)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公佈的《關於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規定,爲促進海上風電產業健康發展,鼓勵優先開發優質資源,對非招標的海上風電項目,區分潮間帶風電和近海風電兩種類型確定上網電價。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投運的近海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爲每千瓦時0.85元(含稅,下同),潮間帶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爲每千瓦時0.75元。2017年及以後投運的海上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發改委將根據海上風電技術進步和項目建設成本變化,結合特許權招投標情況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