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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雲南省廣南縣委外宣辦等部門獲悉,“11歲女生被老師脫衣體罰”的當事教師馬某與被體罰學生王某的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對方4.6萬元。
據通報,6月10日,舊莫鄉中心學校五年級某班主任馬某(女)因對學生王某(女)未完成作業不滿,指使3名同班同學脫王某上衣,腳踢王某,並讓其趴在地上直至下課。對此,廣南縣依據有關規定開除馬某黨籍並解除聘用合同。
據介紹,19日馬某與學生王某家屬在舊莫鄉政府進行協商後達成和解。馬某賠償學生家屬4.6萬元,包括醫療費、精神損失費還有交通費等,雙方還簽下諒解協議。
舊莫鄉中心學校負責人說,馬某在學校表現正常,教學水平接近骨幹教師,之前並沒有學生和其他教師反映馬某有過體罰行爲。學校一直嚴禁體罰、變相體罰,今後將還繼續完善執行相關規章制度,避免類似情況發生。(記者吉哲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