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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河口縣有個名爲“中國——東盟河口國際旅遊文化景觀長廊”的項目,這個2011年2月完工的項目被當地譽爲“邊境明珠”,總投資額2.7億元。但在3年之後的2014年5月23日,該項目卻開始拆遷,拆遷和補償費用估計要3億元。(據《東方早報》)
投資2.7億的“文化長廊”,3年之後又動工拆遷,拆遷費卻要3億元,兩項加起來就是5.7億元,如此“大手筆”,真是“崽花爺錢不心疼”。一個投資2.7億的工程,如此短命,那麼當初規劃、論證、審批又是如何通過的?一個項目如果不進行科學論證,盲目上馬,又怎能不打水漂?“短命工程”不是一句“對城市規劃不夠前瞻”就能敷衍過去的。
筆者在該縣政府網站看到一條信息:今年4月7日,7輛摩托車13人同時在河口縣南溪農場吊橋上通行,忽發吊橋鋼索斷裂致橋面坍塌的事故,造成2人死亡,8人受傷。那麼這個吊橋是不是“短命工程”?如果是,一個如此小的縣何以有這麼多“短命工程”?
河口縣是個僅10萬人口的小縣,農村人口占70%左右,2013年農村經濟總收入19261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5570元。5.7億元打水漂,也就是說全縣農民去年的收入都打了水漂,且還不夠。如果把這筆錢投在醫保上,老百姓就不再病不起。全民醫保要多少錢?資料顯示,2003年農村居民醫療總支出893.2億元,意味着7.7億農民平均每人支出116元。河口縣農業人口7萬,如果平均每人支出116元,也才812萬元。有5.7億元的錢打水漂,卻沒有錢爲老百姓投資醫保。這樣的民心工程雖然投資不到千萬元,但他們卻不願投資,寧可讓5.7億打水漂。當然“這樣的文化長廊”不出問題,顯然就是地方官員的“政績工程”。
其實這樣的“短命工程”屢見不鮮,比如重慶一投資千萬元新修的殯儀館沒用過就廢棄,成都市投資數十億元3年兩次打造“非遺公園”,北京一體育館剛裝修一新就要被拆除……頻繁出現“短命工程”,除了浪費的鉅額社會財富令人震驚,其折射的深層次問題也發人深省,那就是沒有看到官員爲此承擔責任。不是說“誰投資,誰決策,誰承擔風險”嗎?要遏制“短命工程”產生,必須建立問責制度,加大問責力度。對重大工程建設,應當實行決策的終身問責;對政府官員等決策失誤導致的重大社會財富浪費,不僅要追究行政責任更應追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