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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完高考之後,學生和家長都在等待閱卷老師的“判決”。這是一種特殊的“缺席審判”:“被告”是學生們的考卷,“法庭”是閱卷場所,“法官”是閱卷老師,“審判”方式是不公開的……
閱卷老師是如何“審判”考卷的?近日有記者採訪了幾個“判官”,寫了篇報道稱,高考閱卷老師1分鐘判一篇作文,語文卷最快9秒。
報道援引閱卷老師的話說,每位老師7天需要判閱1萬份左右的試卷。4個小題7個得分點的閱讀主觀題,有的老師用不到9秒,甚至4到5秒便給出了分數。作文組一天要求評完600份,一個小時評70多份,大概不到一分鐘評一篇。即便一份試卷有雙評制度的制約,也會有不可避免的出錯率,因爲如果兩個老師的分數都是很快打上去,就不太可能超過規定的分差,學生的考分就這樣確定了……
現在大部分學生用12年時間讀完從小學到高中的課程,用兩天的時間高考,但他們的考卷到了閱卷老師的眼前,可能成爲幾分鐘的匆匆過客。這看起來似乎很不公平,但又是個無奈之舉:學生永遠都比老師多,更何況今年參加高考的考生有939萬,而參加閱卷的並非所有老師。這造成了準備考試所花的時間與閱卷時間的不可能對等的關係。
但這並不意味着閱卷者可以無視考生十多年的心血,可以草率作出“判決”。“判官”們在考卷上寫下的分數,可能決定一個人的命運,因此在給出某個數字時,應當儘量客觀精確。
一般人的閱讀速度平均爲200~500字/分鐘,掌握速讀技巧的人能達到2000~5000字/分鐘。相信絕大部分的閱卷者都屬於“一般人”,都沒有經過速讀訓練。而高考作文都要求800字以上,沒有速讀技巧的人,在一分鐘之內是讀不完的。何況評判作文不能是一般性閱讀,需要認真琢磨遣詞造句、文理邏輯和段落分佈,還要發現文中有沒有錯字病句等等。儘管在催命般的時間裏很難做到鑑賞式閱讀,但起碼也不能一目十行囫圇吞棗。
根據閱卷經驗,選擇題都有固定答案,不需要斟酌猶豫就能給分。而作文往往內藏千變萬化的腠理機杼,不細讀難以準確把握判斷。明顯的好文章和差文章容易給人留下印象,而中等水平的作文則常常受到忽視。在高考作文中,水平居中的一定是多數,它們最有可能受到“不到一分鐘”的目光待遇。在閱卷的疲勞時刻,給高几分或低幾分都是沒有“重量感”的。但對那些徘徊在錄取線上下的考生來說,幾分“重量”就能擡起或壓倒他們。
造成疾走狂奔式的閱卷速度,人手不夠是最大的理由。然而閱卷安排者爲什麼不增加一些人手?難道是爲了減少閱卷經費?與考生們十幾年的心血和費用相比,多花那麼一點錢又算得了什麼?如果閱卷的公平準確會影響到自己的子女,他們還會如此斤斤計較嗎?
過去人們常說“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現在是“考前十年功,考後一分鐘”。在這短暫的“一分鐘”時間裏如果造成誤判,被毀掉的將是“十年功”。看來那些閱卷安排者和閱卷老師,都該好好掂量自己的決策和手中之筆的份量,以足夠的責任心和職業精神去面對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