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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來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都將以其務實的、國家的底線生存維度爲國際秩序的發展提供規範基石和制度準繩
1954年6月,由中國領導人首先提出,由中國、印度、緬甸共同倡導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誕生,並迅速得到廣泛關注。60年後的今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仍然有鮮活的指引力和可靠的約束力,其根本原因在於,這套原則能夠平實看待國際秩序、踏實闡釋國際關係、紮實推進國際對話、務實促進國際交往。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在清晰認識現實世界秩序的前提下提出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在其產生之時,中國政府看到並認可不同社會制度與觀念國家之間必將長期共存的事實,積極接受不同文明之間共存的客觀現實,務實提出了一套國家之間相處的基準性指標。
這套指標的核心概念是主權。主權意味着一國在領土之內的最高權威,在具體的操作中衍生出平等、獨立、自衛、管轄等權能。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把主權和領土完整問題放在最高位置。進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又提出“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體現了主權的獨立權能,並隱含了“自衛”的指向。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所提出的“平等互利”,是主權在國際交往中的進一步體現,即平等的法律人格、參與機會,並在平等參與的前提下以協商民主的方式尋求共同的利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所提出的“和平共處”是前面數項的歸結,也是基於主權原則所形成的國際關係必然呈現的狀態。
這套原則並不過分理想化,並沒有對國際社會做出過高估量。它僅僅是對世界秩序提出的一套最低要求,是國際社會展開正常交往的起碼準則。然而,實踐反覆證明,務實努力很可能取得成功,抱着不切實際的理想狂飆突進極有可能失敗,還可能帶來災難性後果。對於指引一國對外政策的行動指針而言,與其在理想的幻夢中沉迷不醒,不如在現實的認知中艱難前進。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所體現的“底線生存”的共處思維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對於當代國際社會的很多新現象、新問題具有解釋力和指導力。
過去的60年間,世界發生了很多變化。經濟一體化在加強,然而國際金融危機的反覆爆發給很多人的就業和生活帶來了如被冰雪的打擊,也使很多國家陷入困境。國家之間的貧富不均、國際事務的不公正處理,以及一些國家的暗中挑唆,使恐怖主義隨時可能對政府和民衆造成嚴重威脅。人類的生產能力、生活水平提高,地球環境壓力也驟然增大。雖然國際社會試圖應對這些人類共同面臨的威脅和問題,但是,與人類的共同利益相比,各國對其自身利益的關注和需求總是顯得強大而有力,國際合作的步調則總是緩慢而充滿曲折。
由此可見,用務實理念推動國際合作、塑造國際秩序,於世界而言是至關重要的。迄今爲止,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仍然是基於對世界格局的務實研判提出的必須貫徹的一套基本標準。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國際社會就有了堅實的基礎,可能進一步合作、深入發展、共同進步、完善法治,最終達到和諧。因而,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都將以其務實的、國家的底線生存維度爲國際秩序的發展提供規範基石和制度準繩。
(作者爲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人民日報》( 2014年06月24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