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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修路,村民集資,孰料去世之人也被攤派了繳款任務。近日,四川省資陽市多個鄉村的村民在網上投訴所在村“向死人收公路款”,有的標準與活人一致,有的則爲活人繳款的一半。有村幹部解釋,“死人繳錢”是對“按每戶確權土地人口繳錢”的誤解;但也有鄉鎮承認,籌款方案不合理,會及時改進。
資陽市雁江區保和鎮石窗子村是被網絡舉報“死了的人都要上繳公路款”的地方之一。日前,記者到該村實地走訪,發現3米寬的村中公路早已投用。村民介紹,該路修於幾年前,當時確實讓全村籌資,每人200元,死人也得由活着的家屬代爲繳錢。對於此種籌資方式,村民的態度分化很大:有的認爲死人的錢都收,很荒唐;有的又表示當時是村民代表大會商議通過,標準對各家都一樣,沒有問題。
對此,石窗子村的村支書陳吉揚迴應,“死人也要繳公路款”的說法是一種誤讀。石窗子村2008年4月提出興建村中兩公里長的公路,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了“按2003年後每戶確權土地人口繳錢”的標準。“這不是以個人爲單位,而是以戶爲單位,你家有4個人分了地,就繳4個人的錢,不管你是死了還是遷戶口了,土地在那呢,而那些沒土地的人是不用繳錢的。”陳吉揚稱,這是“最不容易扯皮”的方案,當時在村民全體大會上獲得了90%的贊成票。“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滿意,不滿的人拿死人繳錢說事是不合理的。”
記者走訪調查發現,保和鎮其他村子幾乎都有着“死人都要繳公路款”的說法,有的與石窗子村的方案一致,但也有村子採用了雙重標準——按確權土地人口收錢,卻讓沒土地的人也繳;按人頭收錢,卻讓死去的人也繳。
事實上,這種雙重標準纔是當地農民對“死人也要繳公路款”的不滿根源所在。資陽市下轄簡陽市草池鎮有村民反映,當地修路活人出500元/人,死人也得出250元/人。簡陽市鎮金鎮平頂村的村民也說,按人頭繳錢可以理解,但有些人去世幾年了,還要求他們的親屬繳錢,這很難接受。
對此,鎮金鎮政府迴應,籌資方案是村民代表大會民主決策通過,但確存不合理的地方,接下來會及時監督指導該村改進籌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