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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年出生的小程花錢大手大腳,常借錢不還。債主將她告上法庭並申請強執後,她找來同事扮演自己的父親,拖延法官執行。昨天記者獲悉,小程的舉動被昌平法院法官識破,小程的母親替其償還了欠款。
小程是保險公司職員,家住昌平區崔村鎮某村。她平時花錢大手大腳,經常信用卡透支,並因此向他人借錢。
2013年3月11日,71歲的張大爺借給小程2.6萬元。張大爺說,當時小程告訴他要購房,還承諾2013年6月1日前把錢還給張大爺。小程逾期未能還錢,張大爺多次催促,對方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張大爺萬分着急,起訴至昌平區法院,要求小程償還2.6萬元及利息。
在法院主持下,小程和張大爺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小程於2013年12月10日前返還張大爺本金2.6萬元和利息1500元。調解後小程仍推脫還錢。今年年初,張大爺申請強制執行。
昌平法院執行二庭副庭長樑子文接到該案後,多次聯繫小程,小程總是以各種理由拒絕還錢,並拒絕法官到其家中調查。樑法官隨後到小程的單位瞭解情況,其同事反映,小程的業績很差,基本沒有收入。
經過樑法官多次做工作,小程先後償還了1.4萬元。今年5月底,樑法官通知小程說:“我已經多次聯繫你了,你年齡小,還經常說謊,我想去你家裏瞭解一下情況。”小程急忙說:“明天我讓我父親去法院找您吧。”
6月10日晚6點,小程的“父親”來了,樑法官和他陳述了案情,瞭解了小程的情況。然而,法官發現這位“父親”並不瞭解自己女兒。在樑法官詢問下,對方承認自己並不是小程的父親,而是小程的同事,是小程拜託自己假冒父親來欺騙法官的。樑法官當即對冒充父親的荊某進行了訓誡,介於荊某認錯態度良好,情節不算嚴重,法院沒有對荊某採取其他懲罰性措施。
當晚7點多,樑法官又撥通小程的電話,表明已經識破騙局,要求和小程的父母談一談。最終,小程的母親接過電話,樑法官向小程的母親闡述了整個案情。小程母親得知情況後,當晚就償還了剩餘欠款。
據小程的母親稱,自己已經替女兒還了幾萬元的信用卡透支款。樑法官告誡小程踏實做人,誠信做事,不要再讓家裏人擔心。(記者孫思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