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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居民舉報陽新兩單位無證建辦公樓
昨日,陽新縣楓林鎮居民舉報稱,楓林鎮財經所和工商所兩棟緊挨一起的4層辦公樓,從規劃、動工到完工、搬入,兩家單位未辦理任何證件。記者調查發現,財經所辦公樓已投入使用超過1年半,工商所辦公樓已投入使用超過半年,截至目前,兩單位確未辦理相關證件。
投訴:兩單位辦公樓未辦任何證件
鄒先生是陽新縣楓林鎮大畈村人,長期在外打工。據他介紹,前年底,他回家過春節時,發現在村子對面界浮省道的路邊,興建了一棟4層樓房。“那裏之前都是菜地,開始我以爲是村民在這裏建新房。”鄒先生說,2013年初,房子建好後,楓林鎮財經所搬入了這棟辦公樓且掛牌,他才知道這是財經所的辦公樓。
楓林鎮財經所搬入不久,在財經所辦公樓的左邊,又有人破土動工,修建了另一棟相似的辦公樓。鄒先生告訴記者,今年初,楓林鎮工商所搬入了新建辦公樓。“兩棟辦公樓都挺大,前後都有大院子,很是氣派。”
前不久,鄒先生去楓林鎮城鄉規劃建設服務站辦事時,無意中從他人口中得知,這兩棟辦公樓沒有辦理土地、規劃、建設等許可手續,就開始動工興建。如今,辦公樓已經投入使用多時,兩單位仍未辦理上述手續。“我們老百姓建房子,都曉得先去國土、城建等部門辦手續,他們難道不知道?”鄒先生質疑道。
調查:曾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爲告知書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陽新縣楓林鎮,對鄒先生反映的問題進行覈實。“這兩棟辦公樓確實沒有辦手續。”楓林鎮城鄉規劃建設服務站站長柯尊智證實,從破土動工至今,楓林鎮財經所和工商所均未前來辦理合法手續。按照相關法律,興建樓房之前,需先到城鄉規劃和建設部門辦理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許可證,但財經所和工商所未辦理這些手續便馬上動工了。“在他們施工時,我前任站長曾多次去找過他們,但最終都不了了之。”
據柯尊智估算,辦理用地規劃許可證,每平方米需繳納15元的規費,辦理建設工程許可證,每平方米需上繳20元的配套費,再加上陽新縣規劃局前來測繪時收取的相關費用,這兩棟辦公樓每棟按照佔地面積2000平方米計算,每個單位光在辦證一項上就“節約”了約8萬元。
隨後,記者來到楓林鎮國土資源管理所。該所負責人石尉告訴記者,財經所和工商所辦公樓未辦理任何土地證件。“按道理,建設之前他們應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但他們都沒辦,我去年到任後,還對正在施工的工商所辦公樓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爲告知書,但沒有效果。”
石尉稱,財政所和工商所都曾把相關材料送到國土所,申辦土地使用證,都因爲手續不全,未辦成。“他們需要提供建造辦公樓的審批手續、城建規劃、用地規劃及鎮政府下發的用地批文,但是他們提供不了,所以我們也不能盲目給他們辦。”
迴應:手續已提交但還未辦下來
昨日下午3點半左右,記者來到楓林鎮財經所。該所辦公樓爲一棟4層白色建築,樓前有一塊超過200平方米的水泥地,樓後還有一個約500平方米的院子,院子旁建有飯廳、衛生間和浴室,院子後是財經所職工的菜地。
記者走進大廳,向一名工作人員詢問所長辦公室所在。對方稱,所長不在,到縣城辦事去了。之後,記者看到崗位公示牌上還有黨支部書記和兩名副所長,便詢問這3人去處,對方均回答“不在所裏,去縣城辦事了”。
財經所大廳牆上的公示欄顯示,該所共有在崗職工15人。通過公示欄上的電話,記者聯繫上了楓林鎮財經所所長石教猛。他承認,該所辦公樓到目前尚未辦理相關手續。他說,該辦公樓是財經所用楓林老街的舊辦公樓置換而來的,此前的辦公樓已被鎮政府徵收建設市場。“去年我就把辦證的相關材料送到了城鄉規劃建設服務站,只是證件一直沒有辦下來。”
隨後,記者來到與財經所建築格局相似的楓林鎮工商所,該所共有在崗職工5人。所長郭衍昌說,該所辦公樓也系置換而來,目前尚未辦理相關證件,“不過,縣局黨委已經開會研究這個事情了,估計不久就會去辦手續。”
郭衍昌表示,該所是按照省工商局3A工商所的要求建設的,設有檔案室、圖書館、12315投訴室、黨員活動室等,人均辦公面積並不大,建成之後,該所還通過了省工商局的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