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7日電據新華視點微博消息,原開封市市長助理王喜峯因受賄罪,近日被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
王喜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索要、收受354.704萬元人民幣、2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