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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本市正式出臺實施《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該《預案》自去年11月份以來,以徵求意見稿的形式廣泛向社會徵求建議和意見,並在此基礎上完成了編制修訂並正式頒佈實施。
《預案》對環境突發事件進行了分級,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分級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將突發環境事件分爲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個級別。
同時,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範圍,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分爲四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標示。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等級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進入預警後,事發地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以下措施:疏散並妥善安置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危害的人員;指令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環境監測機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發展情況;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終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爲和活動;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