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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傍晚7時許,警車、120拉着警報聲趕到廣東東莞東坑鎮新門樓村,14歲的小媛(化名)跑過去帶路。這時,小媛的父親王先生站在人羣中。他很驚訝,女兒怎麼會跟警察在一起。直到小媛帶着警察走進他們所住的出租屋,他才意識到出事了。
在出租屋的二樓的一個房間內,9歲的小春(化名)躺在牀上一動不動,身上有兩處傷口,呼吸已經停止,小春是小媛的親妹妹。
警察很快查明,小媛就是殺害小春的兇手。小媛對警方供述,她認爲父母偏心,“你們疼妹妹,我就挖你們的心頭肉”。
王先生是重慶人,今年約38歲,妻子唐女士也是重慶人。14歲的小媛出生後不久便被送回重慶老家由爺爺奶奶撫養。從出生到八九歲,除了過年,小媛很少有機會見到父母。
大約9歲時,小媛被父母接到東莞,而比她小5歲的妹妹小春,從出生起就一直跟着父母,從小就很乖巧。兩個女兒,一個乖巧伶俐,一個沉默寡言。姐姐老是做錯事,妹妹總是去告狀。妹妹的學習成績很好,人也聰明,而姐姐的心思似乎沒放在學習上。尤其是1年前,小媛上初一時經常曠課跑出去玩,甚至偷家裏的錢,父母決定讓她輟學。
6月30日18時許,媽媽讓兩個孩子先回家沖涼。親屬告訴記者,小春衝完涼,躺在牀上。“姐姐跟她說,我們做個遊戲吧,你閉上眼睛,我給你個驚喜”。小春閉上眼不動,“姐姐卻從後面勒住了妹妹的脖子,看到妹妹不動了,姐姐拿出了水果刀,朝着妹妹的腹部捅了進去,刀尖穿過身體刺到了牀板上。然後又捅了一刀。”
之後,小媛拿起母親的手機報警,又打了120急救。帶着警察上樓後,她說“是一個穿黃色衣服的男子跑進來殺人”。
在派出所裏,唐女士陪着14歲的小媛接受詢問,女兒的話像一把刀扎進母親的心。小媛承認是她殺死了妹妹,“你們不是心疼妹妹嗎?我就挖你們的心頭肉。”她這樣告訴警察,“我恨我爸媽,他們偏心。”
小媛還告訴警察,她是看電視學的殺人,殺了人後她也不後悔。小媛在審訊中稱,上小學六年級時她就想到要殺死妹妹,她跟同學講過,她甚至跟父母都說過,爲此,她買了刀。但沒人把孩子的話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