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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手心手背都是肉”,這種說法的流行乃因我們知識有限。
手掌、手背有何區別?爲什麼可以通過撫摸安慰人和動物?
長期以來,科學界研究軀體感覺限於痛、溫、壓/觸,近十年則研究了癢。
最近對觸覺的研究也逐漸明確。觸覺可能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模式,一般的觸覺用來辨別物體,特別的觸覺用來交流感情,即所謂辨別性觸覺和情感性觸覺。
我們常被手掌和腳掌“一葉障目”,手掌的作用特別強,我們一不小心就以爲它代表全身。其實,手掌、腳掌無毛,其觸覺只有辨別性,無感情。全身更多的部分有毛,對觸覺的空間辨別程度遠低於手掌,但起着情感交流的作用,撫摸的愉快不能通過手掌,只能通過有毛區的皮膚。
英國利物浦大學研究提出情感性觸覺與辨別性觸覺從分佈在皮膚的第一級神經元就不同,傳入中樞神經系統的通路不同,最後到達的大腦皮層區域也不同。辨別性觸覺最後到初級感覺皮層,情感性觸覺到島葉等情感性區域。
這兩個系統有多個差別。辨別性觸覺所用的神經屬於比較粗、傳播速度較快的類別,情感性觸覺所用的神經屬於傳播速度慢的類別。辨別性觸覺神經末梢在有毛和無毛的皮膚下都有,在手掌的分佈密集,所以手掌對觸覺的空間分辨率較高。情感性觸覺神經末梢在無毛皮膚中缺乏,只在有毛皮膚中,所以只有後者能夠感受情感性觸覺。辨別性觸覺對他人和自我來源的觸覺無差別,有同樣的分辨率。
情感性觸覺在他人撫摸的時候效果遠優於自我撫摸。這說明腦中有機制分別他人和自我,可能是自我撫摸的同時有衝動傳到情感系統,告訴它不要受騙了,這是來源於“自我、無情感交流”的觸摸。
這樣,也可以說皮膚是社交器官,而且是面積最大的社交器官。有些病態也與此有關,比如有些人大叫:不要碰我!可能不僅是正常人避免交往的一種信號,也是病人的一種表現形式。輕輕地碰,不是因爲產生一般的痛覺,而是會讓社交異常的人產生更加不愉快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