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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的邱波法官今日做客人民網,談及他擔任主審法官的原鐵道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由於案情複雜,卷宗量巨大,兩名主承辦法官爲辦案封閉了將近一個月。
邱波回憶說,劉志軍這個案子,大家看起來可能庭審時間很短,幾個小時就完了,但背後有四百多本卷宗,工作量非常的大,尤其是在濫用職權這一部分,因爲時間跨度很長,涉及了大量人物和公司,款的走向也非常的複雜。對法官來說是個非常龐雜的工作。
邱波與另一個主承辦法官爲辦理劉志軍案,封閉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爲了吃透這個案子,以便作出公平、正義的判決。由於工作量非常大,他們犧牲休息的時間,加班加點。
“封閉辦案這個詞語可能大家有時候會有所誤解,是不是因爲被告人身份特殊,會不會有特權的思想在裏面,實際上不是這樣的。因爲我們大量的工作都是在案頭,確實需要一個比較靜謐的環境,調整思路。”邱波解釋說,“際上這個案子非常複雜,卷宗特別多,你需要反覆地去閱卷,反覆地去比對證據,這種情況下你需要集中一段時間,心無旁騖地做這件事。”
邱波說,比如當時辦這個案子的時候,每天工作到夜裏十一二點,唯一的娛樂就是吃完飯出去溜溜彎,回來以後又開始閱卷、寫報告、比對證據等等,像這種的日子持續將近有一個月的時間,確實很辛苦。
據他回憶,2003年以前二中院還沒有收過卷宗超過四五百本的案子,但這之後就越來越多,而且案多人少的情況不斷地涌現,過去是以一個合議庭爲單位辦一個案子,現在都是一個人承辦。邱波還介紹了自己辦理巨量卷宗類案件的習慣。
“我剛提法官的時候,收一個案子,200多卷,看得自己都暈了,不知道從何下手,在這之後又接觸過400多卷、500多卷、900多卷的案子,一個鐵皮櫃裏裝50本,900本就20個鐵皮櫃,一面牆了,無從下手。當時也有師傅的傳承,我自己也想了一些很笨的方法:首先把卷宗目錄編出來,知道每本卷裏大概是什麼,然後個人習慣是從言詞證據先入手,包括被害人的陳述、被告人的供述以及證人證言,大概把事情的輪廓勾勒出來,再去比對客觀性的證據,從客觀性的證據裏面去尋找矛盾,把矛盾排除,這樣豐滿整個案件事實,再從犯罪事實的這條主線勾勒出他的犯罪構成,這樣就是一條主線。”
而具體工作上,邱波說,要做到三個極致:“精細到極致,這是指對單個證據的審查,對證據的合法性、關聯性與待證明事實之間的關係進行審查;比對到極致,因爲證據和證據之間會出現矛盾,同樣被告人的供述也會出現翻供的情況,各種各樣的矛盾在案卷裏面會不斷涌現,你要比對這些矛盾,通過證據來解決這些矛盾;周延到極致,審查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之間的關係,如果缺乏直接證據的話,證據之間能否形成完整的證據鏈,這個周延能否形成,這就是所謂的周延到極致,實際上是對證據的一個質證方法。這樣就有了一條主線、三個極致,這是我個人閱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