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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4日電十一年的同學關係變成了夫妻關係,自認爲互相瞭解,不料婚姻遇到危機。林先生以妻子陳女士對外宣揚自己“性無能”爲由起訴至法院要求與妻子離婚。近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離婚案件。
林先生稱,自己與妻子陳女士十一年前是同學關係,但確立戀愛關係只有四五天就盲目登記結婚,草率結婚了。卻不料在之後的婚姻生活中,發現雙方在價值觀、道德意識等方面沒有深入瞭解,是非標準也沒有共識。更令自己不能容忍的是妻子對外宣揚自己“性無能”,這是對自己極大的人身侮辱和人格貶損。因此,自己認爲這段婚姻是沒有感情基礎的,是一場沒有信任的鬧劇,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故起訴要求與陳女士離婚,孩子由我撫養。
陳女士辯稱,不同意離婚。她說,他們夫妻是十一年的同學關係,後發展成爲戀愛關係,最後於2011年登記結婚,並於2012年育有一女。陳女士認爲,雙方是有感情基礎的,孩子年紀尚幼,還需要父母雙方的關愛,請求法院駁回林先生的訴訟請求。
法院判決認爲,陳女士與林先生系多年的同學,後經自由戀愛步入婚姻,並生有一女。夫妻感情基礎較好,婚後只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執,但夫妻感情並未破裂,只要雙方在今後的生活中互諒互讓,珍惜以往的感情,慎重考慮家庭及子女利益,加強溝通和交流,是完全可以維繫好和睦的婚姻關係的。因此,駁回了林先生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