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東平宣傳部獲悉警方對於女生遭性侵事件的警方調查報告。調查結論稱(一)現有證據證實黃德峯、黃德武、盧道剛、鄭龍才與焦某某發生性關係時候沒有強迫行爲,且焦某當時已經滿14週歲,故黃某等4人不構成強姦罪。(二)盧某剛有強姦解某的故意和行爲(未遂),已涉嫌強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