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晨報訊(記者顏斐)某公司人事主管張女士離職後,持僞造的《補償協議書》向原公司索賠9萬餘元並獲仲裁支持。因不滿仲裁結果,公司將張女士告上法庭。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查明該協議爲僞造,經法庭調解,張女士終獲補償1.5萬元。
張女士曾是北京某服裝公司的人事主管,因與公司發生矛盾而離職。隨後她向通州區仲裁委提起仲裁,並以雙方簽訂《補償協議書》爲由,索要產假期間扣發的工資、未繳納公積金補償金及年終獎共計9萬多元,獲得仲裁委支持。服裝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庭審中,雙方針對《補償協議書》的真僞各執一詞,法官意識到該案的突破口在於還原簽訂《補償協議書》的場景。法官讓雙方當事人庭後尋找與《補償協議書》相關證據。公司向法院補交了鍾某的飛機票,證明簽訂《補償協議書》的當天,鍾某並不在京。面對證據,張女士終於承認其僞造補償協議的事實,並向法官解釋說,自己在公司幹了很多年,做出很大貢獻,臨走時公司給予的補償太少,纔出此下策。法官建議原告念在被告在公司工作多年的情分上給其一定的經濟補償,原告後同意補償張女士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