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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寧波7月7日電(記者何蔣勇)男子在微信上謊稱自己是公務員,吸引女性,騙取錢財,一位糊塗姑娘被騙走了11萬元。近日,這名冒牌的“公務員”被浙江省寧波市寧海法院以詐騙罪判刑三年六個月。
石某,30餘歲,寧海人,已有家室。因好吃懶做,整天沉迷於上網、賭博,沒有一份正經工作。2013年初,石某開通了一個微信帳號,取名“苦丁茶”。通過“搖一搖”功能,他結識了很多女性朋友。
石某觀察了一段時間後發現,這些女性朋友中有不少人出手闊綽,便萌生了騙財的念頭,結果小云就中了他的招。
小云比石某小1歲,也是寧海人。石某對小云謊稱自己叫“王軍”,是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在監督科上班。兩人在微信上相談甚歡,不久便約出來見面。因石某長相清秀,加上他鍍了“金”的身份,小云十分心動。
2013年8月,石某開始下手,他謊稱自己的外公去世了,辦事需要一筆錢,向小云借了5千元。半個月後,石某稱自己開車撞了人,需要給人賠償,小云便將自己信用卡借給石某刷了8萬元。
後來石某又陸陸續續向小云借了幾次錢,加起來共有11萬元,而這些錢都被石某在賭桌上輸光了,可是小云卻絲毫沒有察覺。
月底,小云向石某提出先把信用卡帳還了。石某卻說:“我的錢被別人借去急用了,一下子拿不出那麼多,先給你5千元吧。”
小云這才覺得不太對勁,便找人去石某所說的單位打聽,發現這個單位根本沒有什麼“監督科”,也沒有叫“王軍”的人。又經過多方打聽,小云才知道這個“王軍”有妻有子,好賭成性。
2014年初,小云向警方報了案。2014年6月,寧海縣檢察院以詐騙罪向寧海法院提起公訴。近日,寧海法院對此案進行了開庭審理。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石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判處石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