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月8日的教育部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負責人表示,已印發《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基本標準》。“標準”規定,學生體育測試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結業處理,即拿不到畢業證和學位證。(7月9日《京華時報》)
大學體育,在當今的西方高校,並非強制性必修課,比如在美國,主要是開設無專業學分的娛樂體育課程,更不會和學校的教學水平評估、學生畢業掛鉤,主要通過各個運動項目的體育俱樂部、各類體育中心和健身中心來進行,以校內、校際體育競賽來推動。從參與率及實際效果來看,還是很成功的。
我國大學生體質持續下降,不注重體育鍛煉是重要原因。另外,因爲對體育育人功能的認識不夠,所以現在高校的體育課,大多數仍然留停在以競技項目爲主要內容的大一統的必修課上,導致學生對體育課的興趣不強。
重視大學生體質,重視大學體育,毫無疑問是正確的。但是,重視的正確路徑究竟是什麼,這是值得思考的。強推《標準》的模式,更像是一場“政績”工程,政績達到之時,學生是否就健康了呢?會不會體質測試數據階段性上去了,卻讓體育育人面臨更深的困境?實際上,在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的當下,教育部只要一個評估結果來發揮指揮棒的作用就夠了,而應該把具體重視的路徑和方法留給那些具有教育家精神的大學校長們。(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