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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保證充電樁數量
有政協委員建議,推動電動車發展,必須加快充電樁建設。要加快全市充換電站的佈局與建設,開放市場,要允許全社會各種經濟主體參與這項服務的競爭,應建立可以安裝在大街小巷、沒有特殊佔地需要、適合電動車主需求的交流分佈式充電網絡系統。
市科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擴建充電樁即將出臺配套文件,要求新建小區停車位配建充電樁的不低於18%,並作爲規劃審批條件之一。另外還要出臺相關通知,要求物業需指定專人配合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和屬地供電公司勘查現場,提供相關圖紙或電源位置及暗埋管線走向,配合安裝單位現場施工,配合辦理用電變更手續。物業不配合安裝自用充電設施的,或向購車人和安裝單位收取額外費用的,由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房屋管理局責令改正,可對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負責人作罰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