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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邊檢機關獲悉,近日,有中國公民向我駐斐濟使館反映,因其在斐濟的簽證停留時間不足而給自己造成極大不便。對此,駐斐濟使館專門走訪了斐濟移民局簽證處,進行諮詢。現將瞭解的信息反饋如下。
斐濟單方面對中國實行落地簽證政策。中國公民持有效國際旅行證件(有效期至少6個月)、往返機票和足夠的旅行費,可在入境斐濟時根據不同的訪問目的(《斐濟乘客入境卡》第1.17款)獲得停留期不等的普通簽證。
一、關於停留期
(一)探親訪友(第4項),停留期爲4個月。(二)商務(第1項)(含投資(a)、影視(b)),會議(第2項),停留期爲14天。(三)度假(第3項)視具體情況。移民局確信以普通旅遊爲目的,停留期爲4個月;若懷疑以旅遊爲籍口進行其他活動而可能造成非法滯留,停留期爲14天。(四)教育培訓(第5項),南太平洋島國公民,停留期爲1個月;以外地區公民需提前辦妥簽證方可入境。(五)過境(第6項),停留期爲3天。
二、關於延期。停留期4個月可延期2個月,費用96斐幣/人;停留期14天可延期12個星期,費用190斐幣/人。
三、關於語言障礙。如需要語言幫助,可在辦理入境手續時向移民官提出,移民局將安排專人負責中英文翻譯。
在此,提醒擬入境斐濟的中國公民參考以上信息,如實申報入境目的,以獲得充足的停留時間,完成自己的出行。(王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