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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家住西青區王蘭莊地區的霍女士向本報反映,自家小區門口、津港運河西岸邊一條窄窄的小道被聯華停車業有限公司施劃了道路停車泊位,該公司還貼出告示,讓需要車位的車主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這條小路並排停三輛汽車就被佔滿了,這麼窄的路,聯華開始居然在兩側都劃了停車位。後來聽說有人反映了,他們就去掉一邊的車位,保留了道路東側的。我記得有規定,這麼窄的路,不能設立道路停車位。”據霍女士介紹,在這條路上停車的,主要是周圍小區的居民,而且以夜間停車爲主。“現在設立了固定車位,白天也有一些車停在路邊,路反而不如過去通暢了。”記者首先將霍女士的想法反映給了聯華公司,對方表示這裏有停車需求,所以設立停車場。
記者在現場看到,這條小路路邊已經立了一塊停車場的指示牌,但是上面沒有標明車位數量,更不見物價局監製的標價牌。有一個聯華的收費亭,上面貼着告示,稱想要停車位的車主可以去寶帶路上的聯華收費亭辦理手續。有的地方已經被隔離墩佔據。
這裏的收費標準是多少呢?收費員告訴記者,如果只是下班回來停,早晨上班走,包月150元,如果是24小時停,白天如果不刷卡,就收20元;如果車是吉普,夜間包月也是200元。“那些每天只接送孩子,停22個小時左右的,要200元”。
“這是按什麼標準收的呢?爲什麼沒有收費的公示牌?”收費員表示,標準是公司定的。可是《天津市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方案》明確寫着:“市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市機動車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服務收費標準”。根據天津市物價局2011年6月28日印發的《天津市物價局關於規範我市機動車停車收費明碼標價的通知》規定:“機動車停車收費明碼標價以標價牌和價目表的方式進行公示,標價牌應豎立或懸掛在存車場所醒目位置。除標價牌外,價目表應懸掛或張貼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物價局監製的標價牌上,有停車場範圍、所屬地區類別,收費標準等。就是聯華公司在自己的網站上也標明正規停車場必須有物價局監製的標價牌。如此這個停車場根本就不是正規停車場,沒有運營資質。爲什麼現在不但運營了,還胡亂收費?
除了沒有標價牌,更重要的是這個停車場根本不能滿足本市道路停車泊位的設立要求。經過丈量,這條雙向通行的小路總寬度爲7米。按照2010年頒佈的《天津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不得施劃道路停車泊位的情況包括“雙向通行寬度不足9米或者單向通行寬度不足8米的城市車行道路”。
收費員告訴記者,如果將車停在非畫線車位內,“費用更高,因爲交警來貼條罰錢。”對此說法,霍女士表示無法相信。“如果交警來貼條,就會看到這個非法設立的停車場,肯定會管,怎麼可能只罰違章停車,而對違法佔道並非法牟利的違章停車場視而不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