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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報於7月2日刊登了本市部分正規眼鏡店不具備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卻在銷售隱形眼鏡的報道。文章一經見報,引起了社會多方關注。和平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也在第一時間介入調查了報道中涉及的“老大明”眼鏡店。
近日,經過一系列調查取證,藥品監管科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經查底檔,“老大明”眼鏡店此前具備經營醫療器械的資質,而該經營許可證於今年4月29日已經到期。在調查過程中,工作人員還了解到,該店年近七旬的負責人因近期家中突遇變故,才未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延期手續。考慮到該店在許可證有效期內一直守法規範經營,並未出現過違規行爲,工作人員將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處理。